穆以方载着陆露飞驰到一个商业大厦前才停下,过往行人无一不用看精神病的目光看着他们俩,陆露觉得自己就是裸奔出来也没现在这效果轰动,考虑到自己怎么说也是一商业新贵,还勾搭上孟氏少东,在这种商业区知名度还是蛮高的,为了避免明天上头条,她还是把这安全帽带着吧。
她踢了穆以方一脚,用命令的语气说:“快把这丢死人的摩托扔了,接着换身衣服,要不千万别说我认识你。”
穆以方用怀念的目光看了一眼摩托,那眼神仿佛是在看自己的情人一般缠绵,弄得陆露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没认出它?”
陆露再三确认后发现穆以方用的真是宝盖它,非男非女非人,指的就是眼前这辆快就废品回收站的摩托。她思索半天觉得自己貌似真没得罪过它,最后只得无辜地摇摇头。听说车一般都是男人的第二个恋人,希望穆以方不要因为自己对他情人的不重视而发火。
穆以方叹口气:“这是当年你买给我的,当年我载着你跑遍大江南北,你就这么把它忘了?”
“你这么说我就想起来了,初中的时候你多次绑架我,它就是作案工具。多亏了它我不知道逃课多少次,我当年的班主任估计就是被它气得英年早逝的。”陆露这回想起来了,没想到这东西还真结实,九八年的东西现在居然还能骑,最诡异的是穆以方居然把这么个东西保存到现在。
“好吧,现在这样是没办法好好说话,你等等我。”
他把陆露放在街边,自己推着摩托走了。等了约有十几分钟,换上了一身休闲服的穆以方走过来,帅气逼人,引起无数路人侧目,没一个人发现他就是刚才那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他拽着陆露走进一家餐厅,找了一处安静的角落坐下。
车上的菜都是陆露喜欢的,她满意地点点头:“跟你一起吃饭就是好,不像孟凡,好容易和他单独出去逛个街,点的全身他自己喜欢吃的,自恋狂。”
她明明是在夸穆以方,但被夸对象的脸色并不好。孟凡不知道陆露喜欢什么并不奇怪,毕竟他们俩才刚刚认识几个月,而他已经认识陆露十三年了。然而她在与相交十三年的人一起用餐时想到的却是那个认识了不到几个月的人,穆以方偏偏还不能发火,因为孟凡是陆露的丈夫,他没有任何立场任何权利去吃醋。
“你喜欢过我吗?”一直沉默的穆以方在陆露快要吃完时突然开口。
她呆了呆,被这个突来的问题弄得说不出话来。喜欢?她喜欢过穆以方吗?一个胖嘟嘟的还总被同学欺负的小女孩,突然认识了一个高大英俊还能保护她的大哥哥,那是所有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任何人都会坠入情网。可惜白马王子是收费的,他们从一开始就被定位成小姐和保镖,恋爱这个词有点太过遥远。
可陆露在那个青葱岁月仍旧是喜欢过穆以方的,尤其是他们两人关系变好之后,穆以方的随意和不羁都深深吸引着她,他是她的初恋,但谁也没有将那层薄薄的窗户纸捅破。初恋是青涩的果实,苦涩中带着一丝甘甜,但无论多么诱人,都是未成熟的,也是无法采摘的。
相识、相交,他们的关系仅此而已。
“喜欢过。”陆露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真诚,足以让对方明白她的心意。
喜欢,但已经是过去时。
“你长得那么帅,还总带我玩,换谁都得喜欢上你,可是后来你走了,走得干干净净,一点念想都不留,连个电话都不打,结了婚的都会变心,何况我只是有那么一点点心动。”陆露很坦白地说,有些时候必须坦白,也可以给对方一个解脱。
穆以方对她的感情她不是没有感觉到,只是他们已经过了那种会怦然心动又不顾一切的年龄,曾经的感情也化作了美好的回忆。她可以自豪地告诉朋友她的初恋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又帅气又温柔,最神奇的是他居然也喜欢她,可是这一切的前面要加上“曾经”两个字。
“曾经”有时是很残忍的一个词,因为它代表着失去。
“那如果我当年走之前对你表白,咱们又密切联系,你还会不会喜欢上伍扬?”穆以方看着陆露,眼神中带着一丝热切一丝期盼,同时还有一丝绝望。
“没发生的事情谁知道,股市不开就算是经济学家也没办法精确地预测走势,‘如果’代表着永远不可能发生,不是吗?”
穆以方忽然释然地笑了,他摇摇头,像过去一般拍了拍陆露的头:“你道理总是一堆一堆的,以前我就在怀疑,咱俩谁才是小孩。”
“穆以方,我不是不知道你对我的感情,和伍扬分手也曾考虑过你。但一来我对你早就没有了当年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不能只因为一段恋情结束就拿你当成备胎当成过渡,这太不公平;二来我觉得你对我的感情未必就一定是爱,或许你只是沉浸在年轻时的感觉中无法自拔,所以我才会一直装作不知道,一直和你保持距离的。”陆露耸耸肩,能说开对双方都有好处,她也不用每次见到穆以方都觉得自己欠了他一般,灰溜溜的抬不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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